承德避暑山庄旅游集团 服务质量承诺书
为规范我集团及下属子公司经营活动,维护旅游市场秩序、保障游客与导游安全,保护游客、导游、合作企业的合法权益,我公司在此慎重承诺:
一、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,依法经营,诚实守信,公平竞争,优质服务。
遵守法律规定,坚持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”的指导方针,制定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与服务规范标准,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、安全生产责任制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、景区服务规范、公司投诉管理制度等。
保证车辆不超速、不超驾、不超载,船只不冒险运营、不超载,驾驶员(船员)不疲劳驾驶(操作)、酒后驾驶(操作)、违法行车(操作)。
保证车辆、船只统一标识,在规定位置喷涂(粘贴)企业名称和投诉电话。
保证服务员在工作时着装整洁,佩证上岗,文明礼貌,服务热情,规范作业,接受监督。
保证服务设备清洁、卫生、不在车、船、经营场所内播放暴力、色情等不健康的影像节目。
保证不强迫游客乘车,不甩客、倒客敲诈游客、导游,不粗暴对待游客、导游。
积极与游客、导游保持沟通,高效上报与反馈游客和导游的意见与投诉。
切实维护游客、导游的合法权利,保障游客、导游安全,努力做到让群众满意。
二、服务设备安全稳定,操作人员持证上岗,胜任工作。
保证定期对服务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,保持设备技术状况良好,确保所有设备安全服务。
保证定期组织操作人员、生产人员、服务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及业务培训,确保我集团员工具有良好的业务知识、技能、职业道德和安全意识。
保证所聘用的服务设备操作人员经培训合格,持证上岗(驾驶员领取了与所驾车辆相适应的驾驶证、从业资格证、且三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;特种设备操作员持有特种设备操作证、健康证、从业资格证等),身体健康,胜任工作。
三、遵守旅游服务行业管理的规定,服从各级主管部门、管理机构及相关单位的管理。
保证所经营的项目实行集约化管理、公司化经营,不挂靠经营。
各类项目在经营过程中,公司承担一切经营风险,遇到经营困难、纠纷等问题,由公司积极解决,并妥善安置设备及从业人员。如需主管部门协调解决的应逐级反映,保证不出现擅自停业、罢业、聚众闹事等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。
保证按照规定的经营期限与经营范围经营。
保证不非法转让、出租各类经营许可证,不非法转让或变相转让经营权。
保证服务设备各种牌、证齐全有效,按时交纳国家税费,并为乘客投保相关责任险。
保证在办理相关业务和申报过程中,提交的材料真实、有效。
五、遵守上级单位制定的道路运输应急预案,发生突发性公共事件时,服从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统一调度、管理和指挥。
我公司全体员工,在此慎重承诺:
主动接受群众监督,如违反以上承诺,自愿按规定接受管理部门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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